9月6日,凤凰网广东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,《广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在地震预警系统规划与建设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、地震预警保障措施等多方面作出的详细规定。
《办法》提出,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幼儿园、学校、医院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公共场所,应当设置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和播放装置。此外,可能由地震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装置,并可以建立专用地震预警系统。
《办法》规定,地震预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作、产出,通过全省地震预警系统统一发布、更新或者撤销。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、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与此同时,《办法》还关注地震预警保障措施,并规定了保护地震预警设施、地震观测环境的社会责任,以及地震预警宣传、教育、演练的责任。
广东省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,是华南地区地震相对活跃的省份。有历史记录以来,广东省及其近海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47次,其中6-6.9级地震14次,7级以上地震2次,最大的为1918年南澳7.3级地震。
据统计,2010年以来,广东省及近海共发生1级以上地震2537次,其中3.0-3.9级地震有50次,4.0-4.9级地震有7次,5.0-5.9级地震有1次,就是2019年广东化州和广西北流交界的5.2级地震。
目前,广东省共有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馆及示范基地4处,省级防震减灾科普馆及示范基地60处,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所,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6所。
从2017年开始,广东省选择部分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单位,??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终端,??目前已??在400多个示范单位安装接收终端,??近期还计划安装1200台。
下一步,广东省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工作,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建成,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地震预警能力。
(责任编辑:雷蕾)
本站主要提供减隔震产品的百科内容、技术分析、行业动态、专利介绍、执行标准和减隔震产品设计等内容。